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1.控制、垄断特定区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指定清运渠道、回收处置市场和倾倒点并收取费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抢占、控制公共区域摆摊设点,甚至对外招租、出售,收取费用,破坏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3.控制、强占特定区域公共空间进行“两违”建设,甚至对外出租、出售谋取利益,并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阻挠群众投诉举报、城管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共享单车投放区域,通过以扣押、损坏车辆等方式禁止企业自行调度车辆或安排运维人员进入,强行指定人员进行车辆摆放、充电和维修,并收取费用的违法犯罪行为。
5.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违纪违法线索。
6.其他城管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
二、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798-8505678;
2.举报邮箱:307072198@qq.com;
3.举报信箱: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南苑15号楼,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邮编333000;
4.现场举报: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南苑15号楼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四楼410办公室。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如实提供涉案人员、事发经过、相关证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市城管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3.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协助侦破重大案件、铲除黑恶组织、抓获重点逃犯的,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8月19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