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的部分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1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规范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现将邱德顺同志退休待遇调整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邱德顺同志,于1983年至1997年在西藏海拔3500公尺以上地区服役,服役时长共计13年7个月。依据赣人社发〔2018〕13号文件中“曾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人员,原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提高5%”的政策条款,该同志服役年限、服役地区海拔等条件均符合上述待遇调整要求。
经核查,拟对邱德顺同志落实退休待遇调整政策,具体调整内容为:将其原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提高5%,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共计11679元。
本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提供具体线索,以便核实反馈。
特此公示。
景德镇市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1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