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H00998-0301-2020-0003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4 17:48 访问量:

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景德镇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建立景德镇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结合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和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原则,指导各地对城市建成区占道摊贩的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扎实做好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及时排查、发现和控制疫情,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市城市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林益真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余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长:李丰来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振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容环卫局局长

李溅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政工程处党委书记

温国华直属执法支队支队长

朱志梁昌江区副区长

余文军珠山区副区长

冯国盛昌南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方鹏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乐先锋乐平市副市长

周民主浮梁县政府副县长

     员:高文娟、曹会坦、占远桃、周龙、施国炜、陈超、王智晓、胡玲英、徐晖、敖景辉、李文斌、钱向华、黄文生、王政、刘维洲、冯绍金、徐志祥、黄怀阳、于兴建、黄斌、王建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刘维洲任办公室主任,王建伟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工作协调、信息和资料收集汇总上报。

三、工作重点

严格履职,严防疫情传播蔓延,防范因此引发社会公众恐慌。根据职责分工,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指导和督查各县市区对城市建成区占道摊贩的管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直属执法支队)

(二)辖区范围内对占道摊贩严格管理,禁止占道经营和占道兜售陆生野生动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

)对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进行消毒杀菌,做好台账登记;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及时清运处置垃圾。(责任单位:市容环卫局)

)应急工程机械设备进行归纳盘点,安排专人管理,随时待命,方便上级部门统一调配。(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处)

)做好管辖范围的公共绿地(公园、花园)的消毒杀菌工作。(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确保12319数字城管热线畅通,收到疫情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及时上报,做好舆情处理,加强门户网站宣传。(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七)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排查工作进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坚决落实好各项重点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严格贯彻消毒杀菌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局系统建立三个疫情防控分队:由直属执法支队牵头组建一支20人的应急分队,主要负责指导督促各区开展占道摊贩管理工作;由市容环卫局牵头组建一只15人的市容分队,主要负责管辖范围环卫设施的消毒杀菌工作;由市政工程处牵头组建一支15人的设备分队,随时配合上级部门调配。负责组建应急分队的牵头单位于1月25日下班前,将分管领导和队伍名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联防联控,做好信息报送。要加强协调配合,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防控合力,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安排联络员,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将当天开展疫情防控行动情况和相关图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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