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为要求,不断加强环卫作业水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深入开展督查考核,扎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巡视意见整改完成,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一是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我局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通过制定印发《景德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等文件,持续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建设;二是召开两期城市管理工作培训班,培训城管队员240人,不断规范城管队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三是通过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制作发放便民服务卡2万张,收到问题线索19件,已全部办结;四是指导县(市、区)科学制定城管系统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目前各级城管部门都提高了协管工资待遇。
二是专项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印发《关于深化城管系统作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常态化督查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确保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推动城管系统将眼界站位、思想观念、纪律作风、能力素养再提升。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全体城管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城管系统作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大会,城管领域立案49件61人,留置6人,处理处分62人,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精神风貌提振,宗旨意识增强,工作作风改善。
(二)程序精简服务贴心,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是办事流程更加简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线“赣服通”平台,“掌上”可办率100%,上线“帮代办管理平台”帮办事项2项,开通电子证照6项,电子证照生成率100%;二是审批流程更加科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理审批8件,实行水电气接入外线“简易低风险”项目告知承诺备案制,办理备案4件;三是信息公开更加及时,今年共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48件,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52.68万元,一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评估结果满分;四是现场勘验更加便利,推行“四个一批”改革,实行现场勘验告知承诺一批、合并勘验一批;五是赋权工作顺利推进,所有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已按要求赋予高新区、昌南新区单独行使,推行“受审分离”改革方式,实现属地管理“足不出园办好事”。
(三)环卫保洁常态长效,垃圾分类逐步推行
一是对各区(园区)新增环卫服务面积进行统计。昌江、珠山两区新增面积266.44万㎡、新增公厕13座,预计产生经费2135.78万元,昌南新区新增面积252.86万㎡、公厕5座,预计产生经费2027.85万元;常态开展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发现问题1400余处,扣除作业公司184.62万元;组织了61名环卫骨干开展专业培训。目前,全市道路机扫率稳定95%以上,道路保洁市场化率保持100%,
二是环卫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按照“为民办实事”要求,新改建公厕10座,已印发工作通知,落实建设单位;完成宋家山垃圾填埋场环保销号工作,完成封场方案;推进焚烧发电设施改造提升,炉排炉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8月改造完成,今年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焚烧生活垃圾12.34万吨,餐厨垃圾1970吨。
三是积极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省厅日常资料上报和垃圾分类系统填报工作,一季度较上期增加2.8分;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解决垃圾收集容器乱摆乱放、标志标识不统一、箱体破损脏污等问题;对县(市、区)、功能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实地评估;组织生活垃圾分类首届宣传周活动,深入中小学校园、农贸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科普活动13场,并在电子屏、游走字幕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深入人心。
(四)市政养护不留死角,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市政短板不足。受理路灯报修等问题193个,处理线路故障 97 处,更换灯具 369 套,升级控制终端 71 套,城区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8%以上;加强列管86条道路管养,发现问题1435个,维修车行道1.1万平方米、人行道8200平方米、破损井盖1013座,安装防坠网768个,完成雨污管道清淤约4970米、改造积水点16处;做好420万平方米绿化养护,发现问题512个,修剪草坪790万平方米、绿篱180万平方米、各类花灌木9万余株,清运各类绿地垃圾2700余车,清理死树危树139株,修剪行道树2000余株;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时,完成全市主要节点氛围鲜花布置约160万盆。
二是以民生为导向,加快工程项目实施。完成省厅“口袋公园”建设任务,新建陶艺街路口、通站路、金科华地北门三个“口袋公园”,增加约8300平方米市民休闲活动区域;完成广场南路人行道提升等13项道路养护专项,解决一批管道老旧污水外溢、雨天内涝等问题;推进东城区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已制定方案并征求发改、财政、国资、自规、公安等部门意见,并上报市政府审议。
(五)科技赋能城市管理,市容乱象全面整治
一是保持“打违”高压态势。继续采用遥感航拍方式,对建成区“两违”进行管控,对去年下发的建成区第17期、扩大区3期、扩大区4期、扩大5期、扩大6期航拍“两违”进行整治,拆除各类违章建筑388处,面积约2.11万平方米;认真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国家文物局文物执法监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整改要求,针对我市1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29处地物变化情况进行逐一排查;贯彻《昌景黄铁路景德镇市境内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沿线“两违”摸排,发现南昌工务段和鹰潭工务段共计6处建筑对铁路造成安全隐患,已要求属地城管督促企业和个人进行整改。
二是发挥数字城管平台实效。利用智能化、互联网+、便民服务载体等信息化手段,收集城市管理问题40326件,主要为店外经营、机动车乱停放等问题,处理率97.45%,结案率91.37%。同时,开展“智慧园林”数据采集工作,完成我市园林绿化GPS数据采集定位6200余个,采集面积约210万平方米。
三是开展市容乱象整治。按照市创文指挥部“十大整治攻坚行动”统一部署,印发《景德镇市市容乱象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梳理派发市容乱象整治组问题清单两批次,问题109项,编制工作简报三期;二是整治道路、绿化占用挖掘,发现私自破挖绿地问题10起,挖掘市政道路32起,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市政道路占用、挖掘审批37件。
四是严格开展日巡夜查。制定印发《景德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常态化开展督查工作的方案》,对两区两园开展业务督查498次(夜班167次),派发《城市管理督办通知书》9份、《城市管理建议书》1份。
(六)及时摸排风险隐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一是发挥市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工作实效。召开成员会议4次,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牵头各成员单位通过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检查。
二是印发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景德镇市城管局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对环卫作业公司、宋家山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安全检查。
三是确保桥梁运行安全。完成新桥、西河桥、白鹭大桥和珠山大桥的专项维修,完成7座桥梁的结构检测和20座桥梁的常规检测,开展巡查73次,发现隐患27处,全部处理完毕,“五一”节前还完成了浮桥的维修改造,方便市民的通行。
四是积极配合全市防汛工作大局。制定印发《市城管局2023年防汛应急预案》,要求一个易涝点一个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物资准备检查,汛期组建防汛救灾应急队伍,开展24小时值班值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市城管局将以“挖潜力、建体系、补短板、强服务、严执法、树形象”为总要求,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深挖环卫一体化项目潜力。积极探索多种途径消化新增环卫作业面积产生的经费支出:一是优化调整道路作业等级,让作业标准更符合路情路况;二是核算现有保洁面积,结合实际,适时调整;三是加强作业质量考核。
二是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一是做好上层设计,加快编制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划方案;二是建好配套设施,分别在景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垃圾分类科普基地,推进垃圾中转站和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建设,并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第三方运营单位的日常监管;三是抓好专项执法,深入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强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城管部门对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转运进行执法;四是修好市容条例,积极与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工委沟通,加快修订完善《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法可依。
三是加快补齐市政设施短板。继续加强市政、园林日常养护巡查考核监管,严格督导市政、园林养护公司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做到道路平坦、完好,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畅通、完好,无井盖丢失,地下管道畅通。
四是强化城管队伍服务水平。一方面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发挥实效,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城市协调统筹能力,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的智慧化、精细化、现代化;另一方面要做好督查考核,印发专项督查方案,对各县(市、区)、园区城管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年底开展评比排名,不断提升基层城管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五是聚焦作风治理树形象。坚持铁心硬手整改作风问题,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多措并举做好全市城管系统作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通过开展瓷都城管·温暖瓷都等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热爱城管、扎根城管、建功城管,树立瓷都城管新形象。
六是保持“打违”高压态势。一是与市自规局加强沟通,衔接好规划执法工作;二是继续利用无人机遥感航拍开展日常打击“两违”工作,加强重点时间监督排查管控,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狠抓偷建、抢建等“顶风作案”行为;三是根据整改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打击“两违”回头看,坚决遏制假拆、拆而复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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