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叶可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景德镇非机动车交通安全措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发现路面坑洼,立即通知维修单位市政公用集团按要求、规范做好相应的措施,并确保文明、安全施工。今后我局也将继续加强巡视,并与交警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路面损坏及时修补,协助做好交通导流、分流。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叶可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景德镇非机动车交通安全措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发现路面坑洼,立即通知维修单位市政公用集团按要求、规范做好相应的措施,并确保文明、安全施工。今后我局也将继续加强巡视,并与交警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路面损坏及时修补,协助做好交通导流、分流。